共同犯罪种类该怎样划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11:38
共同违法人的品种:
依据共监犯的效果:主犯、从犯、胁从犯。
依据共监犯的分工:安排犯、教唆犯、协助犯和施行犯。
我国首要是依照行为人在共同违法中所起的效果,并结合分工进行分类的(效果为主,统筹分工)即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品种。
(1)主犯三种
A、在违法集团起首要效果的首要分子。
例:甲是某掠夺集团的首要分子,假如乙有一次强奸行为,那甲不必负此刑事职责。假如乙有两次背着甲的掠夺行为,那甲要对这两次掠夺负刑事职责。
B、共同违法里边起首要效果的。
C、聚众违法里边起首要效果的(有必要是多人为首要分子的状况下)。
留意:法律规则的有的聚众违法中,只处分首要分子。
只要首要分子才干构成违法,这个首要分子是一般主体,仍是特别主体?是一般主体,就是说在有些聚众违法里边,法律上规则只能是首要分子才干构成违法,假如聚众违法的首要分子只要一个人,那么,在这种状况,他尽管是聚众违法,但这种聚众违法不是共同违法,由于不是共同违法,所以,不发作主犯的问题。
聚众违法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这句话是对仍是错?错的。由于聚众违法有的状况还要求首要分子才干构成,而首要分子只要一人的状况下就不发作共同违法了,已然不发作共同违法,就无主犯,从犯之分了。
别的,首要分子必定都是主犯,这句话也是错的,也要考虑到聚众违法的首要分子有或许只要一个人,就无所谓共同违法,无所谓主犯、从犯之分了。
主犯的刑事职责:
79年的刑法规则主犯应当从重处分,而97年的刑法条文没有主犯应当从重处分。
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依照集团所犯的悉数罪过担任。其他的主犯依照他参加的,安排或指挥的悉数的违法担任。
例:甲纠合乙等五人成立了天龙会,自封天龙王,甲要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乙等三个人就在三个月里掠夺了六次,杀死一人,重伤三人。上述的罪过甲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其间甲参加了其间一同掠夺的案子,对杀人的,重伤的,他都不知道。问甲应当要负哪些职责?这种状况下,甲要对整个违法集团的悉数行为担任,而其别人,参加了杀人的,对杀人担任,参加了重伤的,对重伤担任。
(2)从犯二种
A、非必须效果的施行犯,他是施行了分则客观方面的行为的。
B、一种是辅佐效果协助犯,尽管没有施行刑法分则客观方面的行为,但他事前通谋,协助踩点,或过后搬运出售赃物,那么,这就归于协助犯。
留意:没有不存在主犯的从犯
依据共监犯的效果:主犯、从犯、胁从犯。
依据共监犯的分工:安排犯、教唆犯、协助犯和施行犯。
我国首要是依照行为人在共同违法中所起的效果,并结合分工进行分类的(效果为主,统筹分工)即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品种。
(1)主犯三种
A、在违法集团起首要效果的首要分子。
例:甲是某掠夺集团的首要分子,假如乙有一次强奸行为,那甲不必负此刑事职责。假如乙有两次背着甲的掠夺行为,那甲要对这两次掠夺负刑事职责。
B、共同违法里边起首要效果的。
C、聚众违法里边起首要效果的(有必要是多人为首要分子的状况下)。
留意:法律规则的有的聚众违法中,只处分首要分子。
只要首要分子才干构成违法,这个首要分子是一般主体,仍是特别主体?是一般主体,就是说在有些聚众违法里边,法律上规则只能是首要分子才干构成违法,假如聚众违法的首要分子只要一个人,那么,在这种状况,他尽管是聚众违法,但这种聚众违法不是共同违法,由于不是共同违法,所以,不发作主犯的问题。
聚众违法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这句话是对仍是错?错的。由于聚众违法有的状况还要求首要分子才干构成,而首要分子只要一人的状况下就不发作共同违法了,已然不发作共同违法,就无主犯,从犯之分了。
别的,首要分子必定都是主犯,这句话也是错的,也要考虑到聚众违法的首要分子有或许只要一个人,就无所谓共同违法,无所谓主犯、从犯之分了。
主犯的刑事职责:
79年的刑法规则主犯应当从重处分,而97年的刑法条文没有主犯应当从重处分。
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依照集团所犯的悉数罪过担任。其他的主犯依照他参加的,安排或指挥的悉数的违法担任。
例:甲纠合乙等五人成立了天龙会,自封天龙王,甲要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乙等三个人就在三个月里掠夺了六次,杀死一人,重伤三人。上述的罪过甲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其间甲参加了其间一同掠夺的案子,对杀人的,重伤的,他都不知道。问甲应当要负哪些职责?这种状况下,甲要对整个违法集团的悉数行为担任,而其别人,参加了杀人的,对杀人担任,参加了重伤的,对重伤担任。
(2)从犯二种
A、非必须效果的施行犯,他是施行了分则客观方面的行为的。
B、一种是辅佐效果协助犯,尽管没有施行刑法分则客观方面的行为,但他事前通谋,协助踩点,或过后搬运出售赃物,那么,这就归于协助犯。
留意:没有不存在主犯的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