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被害人不服的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5:58
关于有被害人的公诉案子,公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检查,决议对犯罪嫌疑人不申述的,公民检察院应当将不申述决议书送给被害人(被害人既包含公民个人,也包含法人或有关单位)。为什么公民检察院应当将不申述决议书送给被害人呢?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必定的损害成果,为了使被害人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及时了解公民检察院对案子的处理状况,这也是公民群众监督检察机关检查申述作业是否合法,是否公平的重要措施。关于公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议不申述的,被害人假如以为对被不申述人的行为应当被追查刑事责任,对公民检察院不申述的决议不服的,能够从收到公民检察院送达的不申述决议书的那天算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申述决议书的公民检察院的上一级公民检察院提出申述,恳求公民检察院对这个案子提起公诉。上一级公民检察院接到被害人的申述恳求后,应当对这一案子及时进行复查,依据复查的状况作出申述或许保持不申述的决议,并将这一决议通知被害人。
被害人对上一级公民检察院通过复查后依然保持本来公民检察院不申述的决议仍是不服,以为司法机关应当追查被不申述人的刑事责任的,假如该案子归于侵略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案子,并且被害人又据有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依据,被害人能够直接向当地公民法院提起自诉。恳求公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定。被害人关于公民检察院不申述的决议不服,也能够直接向公民法院申述,便是被害人手中有依据能够证明被不申述人侵略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时,而公民检察院则作出不申述的决议,被害人对这一决议又不服时,被害人能够不向上一级公民检察院提出申述,直接向当地公民法院提申述讼。被害人向公民法院提申述讼,公民法院决议受理这一案子后,公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子的资料一同及时移送到公民法院,确保法院的审判作业顺利进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