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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21:14

生育稳妥待遇的条件有哪些?近期市社保中心接到了不少有关生育稳妥的咨询,作业人员指出,参保员工生育时,地点用人单位须参与生育稳妥并为该员工接连交纳生育稳妥费满一年以上,方可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生育前参保缴费不行接连
“我的生育稳妥参保缴费很多年了,为什么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芝罘区的参保员工宋丽咨询说。
市社保中心作业人员查询了该员工的缴费记载后答复说,该员工生育前生育稳妥参保缴费有接连,生育前参保缴费没有接连满一年以上,即便累计满一年以上,仍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依据《山东省企业员工生育稳妥规则》(第193号省政府令)第十条和《烟台市城镇员工生育稳妥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123号市政府令)第八条规则,参保员工生育时,地点用人单位须参与生育稳妥并为该员工接连交纳生育稳妥费满一年以上,方可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生育时参保接连缴费未满一年以上的,不能享用。
参保接连缴费需满13个月
“我的生育稳妥参保缴费接连满一年了,为什么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参保员工王彩霞咨询说。
市社保中心作业人员时表明,关于生育稳妥接连缴费满一年以上,是指接连缴费满13个月才干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缴满12个月仍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有员工因生育稳妥参保缴费接连未满一年而向前补缴稳妥费后,因不能接连核算,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省内跨区域调集怎么核算?
“我本来在济南某企业参与生育稳妥,现调集到烟台企业作业,持续交纳生育稳妥费,且没有接连,是否可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员工隋玉娟咨询说。
市社保中心作业人员答复说,省内跨统筹区域调集作业的,若能供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开具的生育稳妥参保缴费证明,载明生育稳妥缴费起止日期,并可与现参保企业缴费接续,接连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可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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