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调整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12:25
触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假如发作在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陈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整陈述年度应交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添加的所得税费用,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一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削减的所得税费用,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一起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调整完成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1.触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发作在陈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本年度(即陈述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2. 触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 不触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 经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一起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含:
(1) 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作数;
(2) 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3) 上述调整假如触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作出相应调整。
1.触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发作在陈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本年度(即陈述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2. 触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 不触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 经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一起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含:
(1) 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作数;
(2) 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3) 上述调整假如触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