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饶让抵免的实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0:34一般状况,税收饶让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从有利于本身经济发展动身,规则了一些减免税优惠办法,因此活跃要求发达国家(投资者寓居国)给予跨国纳税人税收饶让抵免待遇,以保证外国投资者可以真实得到实惠;大都发达国家为了添加资本输出,有利于本国经济对外扩张以及从支撑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视点动身,也赞同经过双方税收协议的方法给予本国投资者税收饶让抵免待遇。
我国于20世纪八十年代对外展开税收协议作业,截止2003年末已与8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含税收安排),其中有22个国家单方面给予我国税收饶让,23个国家与我国彼此给予税收饶让。我国与经合发安排成员国中的27个国家签定了税收饶让条款,20个国家单方面给予我国饶让,4个国家与我国彼此给予饶让。
大部分经济发达国家,如英国、日本、丹麦、德国、瑞典等,在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协议中,一般乐意实施税收饶让抵免;但有些发达国家并不拥护,如美国是对立实施税收饶让抵免的重要国家之一。美国政府曾在别离与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商洽的税收协议中写入了税收饶让条款,但悉数遭到国会的否决。所以,时至今日,美国正式对外签定的一切税收协议中,没有一个包括税收饶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