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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踪,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2:04
夫妻一方失踪,婚姻联系是否主动免除?依据法令的规则,夫妻一方失踪,婚姻联系并没有主动免除,停止婚姻联系能够通过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恳求宣告李力逝世;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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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李力自2000年6月外出打工至今一向未归,家人和亲朋四处寻找均无消息。2002年8月我向法院申述,恳求宣告李力失踪,现李力现已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后来我结识了男友周江,并预备成婚,请问律师,我的婚姻联系是不是主动免除了,是否还需要处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回答
依据法令的规则,你的婚姻联系并没有主动免除,你要停止婚姻联系能够通过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恳求宣告李力逝世;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述离婚。
夫妻间停止婚姻联系只要在一方自然人逝世时可主动停止,宣告逝世或许离婚有必要通过法令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则:“公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好坏联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他逝世:(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端下落不明,从事端发作之日起满二年的。战役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刻从战役完毕之日起核算。”法院判定宣告之日为其逝世日期,被宣告逝世的人与爱人的婚姻联系,自逝世宣告之日起消亡,爱人可另行成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则:“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一)……(二)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据你所述状况,你老公现已失踪4年多,你能够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恳求宣告李力逝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你老公已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归于法定的答应离婚的景象,你能够向自己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定收效,则婚姻联系停止。
综上所述,你的婚姻联系有必要依法定程序免除,而不能主动消除。你要重新组织家庭,或许待条件契合后恳求宣告你老公李力逝世,或许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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