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15:41
[刑法条文]
榜首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的,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是纳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的,以纳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纳贿罪的,依据纳贿所得数额及情节,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处分。索贿的从重处分。
榜首百八十四条榜首款 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的,按照本法榜首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