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04: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揽法》第四十一条规则,土地承揽运营权的流通有一下几种方法:转包,租借,交换,转让或许其他方式。其间,农村土地承揽权转让需要走什么流程呢?听讼网为你具体回答如下: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乡民小组或乡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通申请书,内容包含:名字、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通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通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通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通申请表,内容包含:名字、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通期限、拟从事运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通服务站处理并向县土地流通服务中心存案。
二、审阅、挂号
1、流出方土地状况审阅依照“属地核实”的准则,经乡民委员会和乡民小组赞同并处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挂号。
2、乡(镇)土地流通服务站对流入方的运营才能和运营项目进行审阅后,进行挂号。
3、流通价格评价流通土地价格由流通两边当事人洽谈确认,或托付乡(镇)土地流通服务站安排有关人员评价土地流通价格,作为参阅依据。流通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通服务中心安排专家进行评价。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通服务站依据流通价格评价成果及土地流通两边供给的信息,在买卖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聘请流通当事人会晤,相等洽谈。
5、自愿洽谈县、乡(镇)土地流通服安排作为办理、服务机构,帮忙土地流通两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通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定合同土地流通两边洽谈一致,达到流通意向后,按程序签定一致文本格式的土地流通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通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通面积较大的应在两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通两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