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核定2019年度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06:07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宅公积金处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辅导定见》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核定度企业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告诉如下:缴存基数确认(一)缴存基数核算。度员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邢台核定度企业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什么要求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宅公积金处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辅导定见》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核定度企业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缴存基数确认
(一)缴存基数核算。度员工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月薪酬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度员工自己月平均薪酬,即员工1至12月份薪酬总额除以12。
(二)薪酬总额组成。薪酬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加点薪酬、特别状况下付出的薪酬,即单位付出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三)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越市统计局发布的度全市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经核算为10300元;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当地月最低薪酬标准。
(四)缴存基数整取到10元(10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核定方法
单位填写2018年度《邢台市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和《邢台市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明细表》(见附件),处理部审阅后,录入中心体系。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自2018年7月起履行,本缴存年度内(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得改变。
三、核定规模
2018年1月现已核定缴存基数单位和2018年1月1日今后新开户单位,本次不再核定,其它正常缴存单位,不管2018年度员工薪酬是否变化,都要处理2018年度缴存基数核定手续。每个单位有必要每年为员工核定一次缴存基数。
四、具体要求
(一)各处理部要结合本地实践,抓紧时间,合理安排缴存基数核定作业,6月底前完成度企业员工缴存基数核定作业。
(二)要严厉依照市中心要求,加强缴存处理,标准单位缴存行为,仔细审阅员工缴存基数,严厉“控高保低”。为确保缴存基数真实性,保证员工合法权益,要依据状况检查单位员工薪酬表。
(三)要依据单位填写的缴存基数核定表,对中心体系里的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更新,将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及时录入中心体系。
(四)缴存基数核定材料独自收拾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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