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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23:15

开发商在兴修房子时,要获得土地运用证,土地运用证是证明土地运用权的合法证明。购房者在购买房子后除了要有房子证,土地运用权证相同要处理的,那么丢掉土地运用权证过户手续还能够处理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丢掉土地运用权证过户手续还能够处理吗
1、房子没有土地证是不能处理过户手续的。
2、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具有该房产以及土地运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有对该土地的运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吞的时分,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没有土地证的房子面对三大危险:
(1)尽管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运用权仍归于开发商,这就不能扫除开发商以该土地运用权“大证”向银行典当借款的危险;
(2)不处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不合法把土地运用权转让给别人,使购房者遭受不必要的丢掉;
(3)土地运用证和产权证不齐影响上市买卖。
(4)土地证效果便是具有该地块的合法运用权,受法令的维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上积、运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运用者能够自己运用土地,以出让方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土地运用者也能够把土地运用权转让、作价出资、租借或典当。
二、丢掉后补办土地运用权证的程序
(一)就事应当具有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掉;
2、其他需求补办土地证书的状况。
(二)就事所需求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挂号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挂号机关规则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阅,留复印件一套);
三、土地运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运用者将其所运用的土地运用权转让(含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买卖额按规则份额向财政部门交纳的价款;或土地运用者将其所运用的土地运用权租借(含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租借)给其他运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则份额向财政部门交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运用权出让给土地运用者,按规则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悉数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买卖总额);或土地运用期满,土地运用者需求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经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租借、典当、作价入股和出资,按规则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包含钱银收入、什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根据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赋,不包含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运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践占用的土地上积为计税根据,按照规则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出资,包含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备和路途工程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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