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未遂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19:15
信用卡作为现代社会在社会中广泛运用的银行卡之一,然而在发行中害国家对信用卡的办理活动,损坏信用卡办理次序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确定是比较难的,以下就是听讼网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整理的有关于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未遂规范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内容
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景象之一,波折信用卡办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假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送的,或许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数量较大的;“(二)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别人供给假造的信用卡或许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盗取、收购或许不合法供给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的,按照前款规则处分。“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分。”[1]
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确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办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波折信用卡办理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则,具体表现为:
(1)明知是假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送的,或许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数量较大的;
(2)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别人供给假造的信用卡或许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3、主体要件
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片面要件
本罪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一般均具有牟取不合法利益的意图。
确定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规范是什么
1、确定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客观方面时,构成该罪,(1)明知是假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送的,或许(2)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数量较大的;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需求到达“数量较大”。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1)项规则的“数量较大”;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2)项规则的“数量较大”。
2、违反别人志愿,运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战士证、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许运用假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3)项规则的“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行为人在运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假如侵略了国家的信用卡办理制度,损坏了信用卡运用次序的,就有或许构成波折信用卡办理罪。
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内容
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景象之一,波折信用卡办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假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送的,或许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数量较大的;“(二)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别人供给假造的信用卡或许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盗取、收购或许不合法供给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的,按照前款规则处分。“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分。”[1]
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确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办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波折信用卡办理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则,具体表现为:
(1)明知是假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送的,或许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数量较大的;
(2)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别人供给假造的信用卡或许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3、主体要件
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片面要件
本罪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一般均具有牟取不合法利益的意图。
确定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规范是什么
1、确定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客观方面时,构成该罪,(1)明知是假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送的,或许(2)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数量较大的;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需求到达“数量较大”。明知是假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送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1)项规则的“数量较大”;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2)项规则的“数量较大”。
2、违反别人志愿,运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战士证、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许运用假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3)项规则的“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行为人在运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假如侵略了国家的信用卡办理制度,损坏了信用卡运用次序的,就有或许构成波折信用卡办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