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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11:35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运用处理须知
一、 社会保障卡处理了什么问题?
答:可完成“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处理了本来手艺报销周期长和占压个人资金的问题,一切退休人员和参保缴费的员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只需付出个人应担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了。
二、 参保人员怎样收取社会保障卡?
答:1、用人单位的员工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担任发放;
2、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的参保人员到职介、人才中心收取;
3、社会化处理的退休人员、参与“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概到大街社保所收取。
三、 初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个人是否交纳费用?
答:不收取个人费用。
四、 社会保障卡内的信息到哪儿进行查询?
答:1、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
2、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
3、也可到设置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查询。
五、 社会保障卡丢掉后怎样处理?
答: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法:
1、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可持自己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3、也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六、 预挂失的有用期是多少天?
答:预挂失的有用时刻为10天,超越有用时限主动解挂。
七、 能否吊销预挂失?
答:如果在预挂失有用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治病就医的,可持自己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处理吊销预挂失手续。
八、 怎样处理正式挂失与补卡?
答:持卡人在承认丢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须持自己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一起处理补卡手续。15个作业日后,请求补卡人持自己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收取社会保障卡。
九、 正式挂失后能否吊销挂失?
答:不能。原社会保障卡已报废。
哪些状况需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改变?
答:当参保人员发作在职转退休、残疾军人参保、转化险种、特种病批阅的状况时,由参保单位带着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处理信息改变事务。
十、 什么状况需求换卡,怎样处理?
答:因卡片污损、残损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运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自己《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处理换卡手续。15个作业日后,请求换卡人持自己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收取社会保障卡。
十一、 补(换)卡是否收取费用?
答:依照有关部门同意的补(换)卡收费规范,只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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