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是否要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4:54
法律上规则用人单位要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那假如劳作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是否要和劳作者续签劳作合同呢?假如到期未续签怎么办?今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10条,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6条,是对呈现劳作合同到期但劳资两边未停止劳作联系的景象后,断定两边在现实劳作联系中所应享用权力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劳作合同到期后,两边均无意向免除劳作联系时,在未对权力义务进行清晰改变的情况下,视为两边依照原条件持续实行劳作合同。“原条件”包含作业内容、薪酬酬劳、劳作纪律、劳作条件等内容,但不包含原劳作合同期限。
2、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用人单位与员工之前签定的劳作合同现已到期,一起也不存在新签定的劳作合同,但两边之间又是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此刻,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假如没有与员工补签劳作合同的话,员工是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自没签劳作合同的第二个月起付出双倍薪酬。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10条,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6条,是对呈现劳作合同到期但劳资两边未停止劳作联系的景象后,断定两边在现实劳作联系中所应享用权力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劳作合同到期后,两边均无意向免除劳作联系时,在未对权力义务进行清晰改变的情况下,视为两边依照原条件持续实行劳作合同。“原条件”包含作业内容、薪酬酬劳、劳作纪律、劳作条件等内容,但不包含原劳作合同期限。
2、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用人单位与员工之前签定的劳作合同现已到期,一起也不存在新签定的劳作合同,但两边之间又是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此刻,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假如没有与员工补签劳作合同的话,员工是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自没签劳作合同的第二个月起付出双倍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