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在职转退休几个必须知道的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22:14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且处理完养老退休手续后或许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但未能处理养老退休手续,如要享用根本医疗保险待遇需处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A、须供给资料:
1、人社局审阅退休:单位或个人均凭《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处理
2、非人社局审阅退休:
●市公务员局、市教委、省社保经办组织、央部省属等单位处理养老退休的,供给相关部分同意退休的《退休审批表》或《根本养老金核算表》
●居委会干部:供给《退养证》复印件和《参照退休人员享用医保待遇补缴缺乏年限根本医保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异地养老退休人员:供给异地《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非退休证);退休地医保经办组织出具的未享用当地医保退休待遇证明;厦门本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未处理养老退休人员:需供给厦门本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医保搬运接续人员:
●2010年7月曾经异地医保转入的,处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需供给医保搬运表
●必缴段(1998年7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在异地享用公费医疗的,需供给当地医保经办组织或公费医疗主管部分出具的享用公费医保待遇的证明,异地医保开端施行后有必要参保缴费不行视同。
B、就事地址:
1、区属企业及个人至区属社保经办组织处理
2、市属企业及个人至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处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
阐明:依据厦人社【2012】60号文规则的以下几类人员到区属社保经办组织处理:
1、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收取养老金或退休金,但未归入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男超越60周岁、女超越55周岁,但未归入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依《关于妥善解决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定见》(厦门社【2012】11号规则经同意退休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