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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受赠人可以处分房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3:41

关于一般的动产,假如要赠与给别人的,只需求交给就会完结赠与。可是房子是一种不动产,实施的是挂号收效主义,那么,没有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受赠人能够处置房产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关于房子赠与,只需处理了房子改变挂号的,受赠人才享有房子一切权,才干处置房产。
房子赠与程序
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签定一份赠与合同,并通过公证机关公证,然后持着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两边身份证直接到房管局处理过户手续即可。赠与触及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评价额的1.5%;2、买卖费:6元/平米;3、挂号费:80元;4、评价费:评价额的0.5%;5、公证费:评价额的2%。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安排依据当事人的恳求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一切的产业无偿地赠送给别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处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作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处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一切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供给共有人赞同将产业赠与别人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团体一切的,应提交该团体安排成员赞同赠与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全民一切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赠与的文件。
房子赠与法令特征:
(1)房子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独承当将房子无偿赠与对方的责任,但不享用对等的权力;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承受对方所赠房子的权力,一般不承当法令上的责任,即便受赠人在承受赠与时附有一些责任,但这些责任并非与所获得的权力互为价值。
(2)房子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有必要把赠与房子实践交给给受赠人,受赠人承受赠与房子后,房子赠与的民事法令行为才完结,合同才算收效。但在什物交给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假如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作胶葛,受赠方可恳求人民法院判决。
(3)房子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子赠与同房子买卖相同,都归于一切权的搬运。依照《城市私有房子管理条例》的规则,应提交各项证明处理挂号过户手续。假如当事人未处理过户手续,依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9条的规则,赠与合同依然有用,但赠与的房子一切权不能搬运。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要赠与房子的话,需求签定房子赠与合同,然后需求到房管局处理改变挂号,才干完结房子一切权的搬运,完成赠与。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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