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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有几种模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8:10

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强制储蓄型首要有新加坡方式和智利方式两种。
1)新加坡方式是一种公积金方式
该方式的首要特点是着重自我保证,树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一起交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彻底从个人账户收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方式付出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能够一次性连本带息收取,也能够分期分批收取。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经过中心公积金局一致进行办理和运营出资,是一种彻底积细微的筹资方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方式。
2)智利方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
着重自我保证,也采取了个人账户的方式,但与新加坡方式不同的是,个人账户的办理彻底实施私有化,行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则了最大化回报率,一起实施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方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拉美一些国家所仿效。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方式最大的特点是着重功率,但忽视公正,难以表现社会保险的保证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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