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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否由近亲属代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8:55
裁定署理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则或许当事人、法定署理人的授权托付,以被署理人的名义,为保护被署理人的合法权益,在署理权限内署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裁定活动的人。劳作裁定可否由近亲属署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下文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劳作裁定可否由近亲属署理
依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25条的规则,损失或许部分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作者,由其法定署理人代为参与裁定活动;无法定署理人的,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为其指定署理人。劳作者逝世的,由其近亲属或许署理人参与裁定活动。依据此条规则,在劳作者逝世后,其近亲属能够署理参与劳作争议裁定。
相关常识:
署理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则: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进行与他的年纪、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署理人署理,或许征得他的法定署理人的赞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署理人署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力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署理人署理民事活动。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力病人是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进行与他的精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署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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