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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利息属于滥用职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08:27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进行假贷活动的时分,出借人能够与贷款人签定告贷合同,出借人与告贷人能够约好利息,告贷人要在规则的时间内付出利息,那么抛弃利息是不是归于滥用职权?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抛弃利息归于滥用职权吗
出借人抛弃利息是归于出借人的权力之一,假如出借人依法抛弃利息的,是归于合法的行为,假如违反规则抛弃利息的,就有或许构成滥用职权。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界说】告贷合同是告贷人向贷款人告贷,到期返还告贷并付出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同方法及首要条款】告贷合同选用书面方法,但自然人之间告贷还有约好的在外。
告贷合同的内容包含告贷品种、币种、用处、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付出】告贷人应当按照约好的期限付出利息。对付出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告贷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告贷时同时付出;告贷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付出,剩下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告贷时同时付出。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出借人抛弃利息是归于出借人的权力之一,假如出借人依法抛弃利息的,是归于合法的行为,假如违反规则抛弃利息的,就有或许构成滥用职权。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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