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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流手术造成的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03:01
医疗事故事例】做人流手术形成的医疗胶葛事例
做人流手术失利,要求复印病历遭拒。医疗事故危害补偿胶葛,患者使用过曾用名被以名字欺诈罪受理。最终的审判成果却是医生没有行医资历。
患者:范某,女,28岁,湖北省人。
院方:西安某医院。
案情:
2004年9月至 11月,范某在西安一家医院按宫内孕做人流手术,未成功,又做钳刮手术,又不成功,且导致大出血,后又确诊为宫外孕,进行手术,切除右侧输卵管。期间,在其他医院仍确诊为宫内孕,死胎。患者随后要求复印住院病历,被医院回绝。申述要求复印病历,一、二审均以不属于法院民事案子领域为由裁决予以驳回。
患者经过卫生局恳求医疗事故判定,因为院方迟迟不提交医疗材料,导致判定未能做成。患者又于2007年7月申述要求补偿损失50万元。两次申述在一审曾放置,原因是患者就医时使用了曾用名,而非本名,被医院方以欺诈复印别人医疗材料报案,公安派出所以名字欺诈罪受理,导致民事案子间断。
署理:
2007 年8月,张律师承受范某的托付,署理此案。律师定见:由患者老家的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处理曾用名问题;向检察院告发派出所滥用职权、虚拟罪名、违法办案,可处理刑事问题,随后两起民事案子可持续审理。当事人赞同。所幸,宣布告发信第二天,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即打电话告诉患者到区检察院处理,区检察院当即电话质询派出所。很快,法院接到派出所告诉,刑事案子仅仅受理,并没立案,所以间断裁决天然失效,民事案子得以持续审理。
成果:
要求复印病历的案子两审败诉,但律师并没署理此案,这个成果也在律师意料之中。走运的是,律师署理的补偿案子,在一次医疗事故判定、两次残疾等级判定折腾了一年多后,2008年12月9日咱们总算接到了判定书,法院判定医院方补偿患者残疾补偿金86104元、伙食费630元、交通费200元、精力危害抚慰金 2000元,其他恳求驳回。
律师点评:
判定成果大体在预料之中。胜诉的原因是医院方数名医生没有有用的行医资历,没有注册医生,却对患者行医,违反了医生法等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判定因而被医学会退回,医院方也因而无法证明自己没有医疗差错,不能证明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无因果关系,故承当补偿职责。判定不当之处是,没有补偿医疗费、持续治疗费、陪护费、养分费等法定合理费用,尽管"本院认为"两次判定费应由被告承当",但判定成果里却没有判赔判定费,真是令人张口结舌!至于多达数十万元的其他恳求项目,因为不属于法定补偿项目,被法院判了驳回。此案患者正在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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