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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1:25

2014年上海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是什么?个人购买借款
1、借款目标: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并购买本市乡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的员工家庭。
2、请求条件:
1、具有乡镇常住户口;
2、请求借款前6个月接连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没有还清的住宅公积金债款。
3、借款份额: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 为改进寓居条件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
4、借款利率:购买首套自住宅的,借款利率为住宅公积金借款基准利率;购买改进型第二套住宅的,借款利率上浮至住宅公积金借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借款期限:购买新建商品房借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越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纪后5年;购买二手房借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越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纪后5年。购买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内(含5年)]借款期限参照购买新建商品房。
6、处理场所:
1、实地请求处理: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纯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能够到购买房子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事务网点请求处理;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组合借款),借款人可到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事务受托银行事务网点请求处理;
2、网上请求处理:借款人可登录上海住宅公积金网(www.shgjj.com),经过住宅公积金网上借款事务受理渠道请求处理。
7、处理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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