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找不到车位能否不交物业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09:37你好像有许多理由能够拒缴物业费?可是规则了你当缴的仍是要缴。今日就来说说这些形似能够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在物业胶葛案子中,一些业主因不满小区物业服务而回绝交纳物业费。那么,业主回绝交纳物业费的理由是否都能建立呢?针对该类胶葛,笔者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此类案子进行整理,就其间较为典型的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予以剖析。
找不到泊车位
王先生于2004年购买了A小区的住所。2011年,他买了辆车开回家,小区物业的保安却不答应车辆进入小区。他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通知他,小区分为地下泊车和地上泊车,地下泊车位需求购买,王先生没买泊车位,不能将车停入地下。而地上泊车,因小区规划的地上泊车位数量有限,已被业主占用。王先生表明,地上泊车位的确已被一些业主占用,但有的业主一家就占用2个乃至3个泊车位,这不合理;小区还有部分绿洲,物业公司可将绿洲开发用于泊车,王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出头和谐,但泊车问题一直没处理。王先生从2013年起回绝交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交纳物业费。
法官说法:本案中,王先生以为物业公司未能合理规划、组织泊车位,实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因而回绝交纳物业费。法院以为,泊车办理归于物业办理规模,但王先生主张的没有泊车位问题,不归于小区物业办理不妥,也不是不交纳物业费的合法理由。王先生没买地下泊车位,天然不能将车停入地下。小区地上泊车位系被其他业主占用,物业公司并没有私自占用。小区已规划为泊车位的部分属公共区域,权力归归于小区整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将其他占有多个车位业主所运用的泊车位分配给王先生;关于未规划为泊车位的部分,物业公司无权私行划立车位。终究,法院判定王先生付出物业费。
私搭乱建未处理
赵女士于2007年购买了B小区一栋别墅。入住后,赵女士发现相邻业主在楼顶加盖了一层,她以为侵害了自己的权力,找物业反映要求撤除。物业公司表明,会找相邻业主和谐处理。半年过去了,相邻业主并没有撤除加盖的房子,还在周围继续加建。赵女士再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明,已奉告相邻业主不答应加建,且陈述了城管部分,但物业公司无权撤除违规加盖的房子,并主张她申述相邻业主。赵女士却以为,对小区进行办理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她没有找相邻业主洽谈,也没有对其提申述讼。2009年开端,赵女士回绝交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赵女士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本案中,赵女士以为物业公司没有对违规私搭乱建的现象进行阻止,服务不妥,因而回绝交纳物业费。法院以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私搭乱建的行为有责任办理和阻止。物业公司在接到赵女士反映的状况后,即与相应业主联络,发送了书面通知,且及时向城管部分陈述,已实行了相应的责任。尽管违建的问题未能处理,但物业公司已作出处理,赵女士仅以此为由回绝交纳物业费缺少合法根据。
楼上漏水形成丢失
2014年2月,林先生家的卫生间呈现漏水,给其日子带来不方便,还花费不少修理费用。在发作漏水后,林先生找物业公司报修,修理人员经查看后发现,因楼上业主家的管道决裂漏水导致林先生家发作漏水。但楼上业主其时家中无人,无法及时修理。次日,楼上业主回来家中,修理人员才紧迫进行修理。林先生要求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一起补偿丢失,却遭到回绝。因洽谈补偿事宜未果,林先生从2014年6月起开端回绝交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林先生亦申述楼上业主及物业公司补偿其丢失。庭审中,林先生要求先对漏水进行处理,不然不同意交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