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20:02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债务人已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一般确保的债务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定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之规则,确保人承当一般确保职责的,债务人未在约好或法定的确保期间内,向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假如债务人在约好或法定的确保期间内,现已向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一般确保诉讼时效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定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