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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收费标准最新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09:59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规范
一、计件、按标的额收费的指导价规范
(一)署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子
1.不触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2.触及财产关系的,实施按标的额份额收费,详细依照以下份额分档、累计收取:
标的额 收费费率
100000元以下的 5%
100001元一500000元的部分 4%
500001元一1000000元的部分 3%
t000001元一5000000元的部分 2%
5000001—10000900元的部分 1%
10000001元以上 0.5%
以上累计收费额能够下浮,但缺乏800元的按800元收取。
(二)署理刑事案子
1.侦办阶段:3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3.一审审理阶段:6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
4.处理刑事自诉案子:5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5.担任刑事自诉案子的原告或公诉案子被害人的署理人参与诉讼的,不触及财产关系的:3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
6.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子的,刑事部分按署理刑事案子收费规范履行,民事部分按署理民事案子收费规范履行。
7.处理死刑复核案子:5000元/件。能够下浮,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曾处理一审或二审的,按此规范酌减收费。
(三)危险署理
实施危险署理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好标的额的30%。
(四)以上各项收费规范(危险署理收费在外),均指诉
讼案子一审的收费规范。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规范收费。
(五)以下案子的署理收费规范,依照本收费规范规则的
同类型案子的收费规范折半收费:
1.诉讼案子开庭前又撤诉的;
2.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
3.署理的案子发回重审后又署理重审的。
(六)署理各类诉讼案子的再审(申述)
1.署理再审(申述)案子按一审案子的收费规范收费;
2.曾办一审或二审的案子再署理再审(申述)的,按一审
收费规范折半收费;
3.署理再审(申.诉)案子后发回重审的案子,按一审收费折半收费。
(七)署理履行案子
1.独自署理履行案子,按一审规范收费;
2.曾署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申述)案子,再署理履行案
按一审规范折半收费。
二、计时收笋的指导价规范
计时收费适用于悉数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处理法律事务的有用时刻核算。
计时收费规范应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才能、社会诺言等要素,在每人每小时50一1000元以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承认。
三、处理严重、疑问、杂乱案子
对严重、疑问、杂乱的案子能够在正常规范的三倍以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收费。两边对严重、疑问、杂乱案子的确认有争议的,由市(州)以上律师协会承认,并报同级价格、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存案。
四、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代
理服务收费每件最低收费规范按上述规则最低规范的70%收取。
五、实施政府指导价以外的一切法律服务实施洽谈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承认收费规范。
六、本收费规范未尽事宜按《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办理实施办法》履行。
七、本收费规范自2009年6月15日起履行。2007年1月18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印发的《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规范》(甘价服务正2007)8号)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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