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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税的法律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5:04

遗产税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交税。国外称为“逝世税”。那么你们知道一些关于遗产税的常识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遗产税意义
遗产税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交税。国外称为“逝世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产业的调理,避免贫富过火悬殊,开征遗产税已列入我国税制变革的议事日程。
遗产税是以被承继人逝世后所留传的产业为交税目标,向遗产的承继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征收的一种税收。征收遗产税,关于健全国家的税收制度、恰当调理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添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保护国家收益具有积极意义。遗产税一般要和赠与税联络在一起建立、征收。
二、遗产税征收类别
1、总遗产税制。就被承继人逝世时所留传的产业价值课税,以遗言执行人或遗产办理人为交税义务人。
2、分遗产税制。这是被承继人逝世后将遗产分给承继人,然后就各个承继人分得的遗产课税。交税义务人是遗产承继人,税负的巨细以承继人与被承继人之间的亲疏联系而定。
3、混合遗产税制。它对被承继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承继人时再就承继人的承继产业额征一次承继税。
三、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征遗产税总额=应交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五级超量累进税率表
等级 应交税遗产净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越50万的部分 10% 0
2、超越50万至200万的部分 20% 5万
3、超越200万至500万的部分 30% 25万
4、超越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 40% 75万
5、超越1000万的部分 50% 175万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被承继人逝世时留传的悉数产业   逝世前5年内发作的赠与产业
应交税遗产净额=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总额—不计入应交税遗产总额(第5条)—答应在应交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第6条)—免征额(20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法令(草案)
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寓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逝世(含宣告逝世)时遗有产业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悉数遗产,按照本法令的规则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寓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逝世(含宣告逝世)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产业,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按照本法令的规则征收遗产税。
第二条、本法令规则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含被承继人逝世时留传的悉数产业和逝世前五年内发作的赠与产业。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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