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04:35团体土地运用权是契合法令规则的用地者依照必定土地用处而以必定方法运用团体土地的权力。
1.团体土地运用权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及其成员,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出资建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安排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能够依法取得团体土地运用权。
团体土地运用权主体一般为特别主体,对其身份资历多有约束,首要由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及其成员,团体经济安排建立的企业和公益性安排担任,只要法令规则答应的单个状况下,才可由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担任。
因而,从总体上来讲,团体土地运用权是静态的权力,团体土地运用权人对团体土地所有者一般具有身份上的归特点或依赖性。
(2)用处、取得与权力内容的相关性。团体土地运用权按用处划分为农用地运用权、宅基地运用权、非农运营用地运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运用权。
【提示】按土地用处进行分类的各项团体土地运用权能够别离对应有不同的取得方法。如a农用地运用权的取得方法为承揽(因而又被称为"土地承揽运营权"),其间首要选用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与团体经济安排内部成员身份密切相关的家庭承揽方法,此外也可选用投标、拍卖及揭露洽谈等承揽方法;b宅基地运用权的取得方法为分配;c非农运营用地运用权的取得方法为出资;d非农公益用地运用权的取得方法为拨付。
(3)权力买卖的受约束性。土地管理法规则: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许租借用于非农业建造,可是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造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吞并等景象致使土地运用权依法发作搬运的在外。
【提示】国家为a维护犁地及b独占建造用地一级商场,约束非农业性团体土地运用权买卖。
2.团体土地运用权的承认。
团体土地运用权经挂号承认,分两种状况:
(1)土地承揽运营权。乡村土地承揽法规则: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承揽方颁布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并挂号造册,承认土地承揽运营权。
(2)非农用地运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则: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建造用地运用权。
3.团体土地运用权的内容与约束。
【提示】
a相比较而言,土地承揽运营权人的权力内容最充沛;
b而非农公益用地运用权人的权力内容最短缺,其对土地只享有占有权、运用权,几乎不具有收益权、处分权。
4.团体土地运用权的停止。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团体土地运用权因下列景象而停止:(1)国家征用团体所有土地;(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需求回收团体土地运用权的;(3)用地者吊销、搬迁等而停止运用团体土地的;(4)用地者违法或违约被团体土地所有者回收土地运用权的。例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则,承揽土地的单位或许个人接连两年弃耕疏弃的,原发包单位应当停止承揽合同,回收发包的土地。 法令 敎育 网
【提示】
a因上列第一种景象停止团体土地运用权的,团体经济安排应将其取得的征地补偿安顿费,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支交给原团体土地运用权人作为补偿,或许以其他方法对原团体土地运用权人进行补偿安顿。
b因第二种景象停止团体土地运用权的,由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对原团体土地运用权人给予恰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