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1:02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分的品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背行政法令标准的人,在短期内约束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分。行政拘留是最严峻的一种行政处分,一般适用于严峻违背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正告、罚款处分不足以惩戒的状况。
依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分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分品种,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分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则:“有两种以上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别离决议,兼并履行。行政拘留处分兼并履行的,最长不超越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分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厉的约束。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则:“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按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不履行行政拘留处分: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度违背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许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依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分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分品种,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分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则:“有两种以上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别离决议,兼并履行。行政拘留处分兼并履行的,最长不超越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分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厉的约束。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则:“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按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不履行行政拘留处分: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度违背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许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