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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18:22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形成经济损失而付出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遭到毁损,向栽培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子、其它设备,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地点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顿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顿因征地所形成的充裕劳动力而付出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规范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详细规范、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同意的征地补偿安顿计划规则。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均匀年产量的确认(有关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的补偿规范):实践中按当地计算部分审定的最基层单位计算年报和经物价部分认可的单价为准,但假如低于被征收人实践产量数量,主张被征收人要求按实践产量为规范。
3、按规则付出的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顿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越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量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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