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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8:31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收款单位依据经济合同发货后,托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金钱,由付款单位依照经济合同规则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付金钱的一种结算办法。依照结算凭据传递办法的不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能够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具有运用范围较窄、监督严厉和信用度较高的特色。
首要,依照规则,异地托收承付只适用于公营单位和团体单位之间的产品交易,其他性质的单位和除产品交易外的其他金钱结算无法运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其次,异地托收承付的监督较为严厉,从收款单位提出托收到付款单位承付金钱,每一个环节都在银行的严厉监督下进行。
此外,因为异地托收承付是在银行严厉监督下进行的,付款单位理由不成立的不得拒付,因此收款单位收款有必定的确保,信用度相对较高。
处理托收承付应留意如下一些问题:
(l)运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单位,有必要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检查赞同的城乡团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处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金钱,有必要是产品交易,以及因产品交易而发生的劳务供给的金钱。代销、寄销、赊销产品的金钱、不得处理托收承付结算。
(3)收付两边运用托收承付结算有必要签有契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载明运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体系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异地托收承付结算金钱的划回办法,分邮递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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