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可以优先取得股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12:38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质押的担保方法能够分为两类,分别是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两种,而权力质押中的权力是比较多的,包含银行收据、股权等,那么股权质押能够优先获得股权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股权质押可不能够优先获得股权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则,而公司法规则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质押可不能够优先获得股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则,而公司法规则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股权质押可不能够优先获得股权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则,而公司法规则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质押可不能够优先获得股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则,而公司法规则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