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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代课教师的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23:24

自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有代课教师。其时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没有严厉的区别,后来才逐渐对这两种用人方法加以清晰区别。《教师法》第31条将民办教师界定为“国家补助、团体付出薪酬的中小学教师”,而代课教师薪酬首要来源于财务而非团体,民办教师一般持有县级公布的民师证,代课教师则无此证。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乡村代课教师的人数到达顶峰。据统计,1990年乡村有代课教师300多万名,占全国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1/3。
到了21世纪今后,跟着国家教育投入的逐渐添加,正式教师的薪酬有了开端保证。因而,2001年《国务院关于根底教育改革与开展的决议》就提出“逐渐清退代课人员”。从2009年末和2010年头开端,我国各区域呈现了对剩余的30余万代课教师进行最终清退的意向。尽管各区域对代课教师的清退方针不同,但有些区域是以极不公正的方法清退的,如有些区域仅以戋戋的几百元的“清退费”就把这些长时间为乡村责任教育静静贡献的代课教师清退掉了。
我国发生很多代课教师现象有两个底子原因:一个是政府教育投入严重缺乏;另一个是我国城乡不同过大。早在1993年中共中心、国务院公布的《我国教育改革和开展大纲》就提出:“逐渐提高国家财务性教育经费开销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本世纪末(2000年)到达4%,到达开展我国家80年代的平均水平。”2003年9月9日至21日,联合国特别陈述员托马舍夫斯基查询了我国的教育情况,成果却发现我国的教育经费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远远低于联合国主张的6%的规范。时至今日,国家财务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仍未到达4%,2008年我国财务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48%。
我国一向存在着较大的城乡不同,最近一二十年城乡贫富不同又有加重扩展的趋势。但是,中心政府对原本投入就严重缺乏的教育经费又采取了向城市歪斜的方针。据若干年前国务院开展研究中心的查询,我国的责任教育经费78%由城镇担负,9%左右由县财务担负,省里担负11%,中心财务担负很少,缺乏2%。而事实上由城镇所担负的部分,首要来自农人每年所交纳的教育附加。再加上学杂费的开销,农人自己承当了根底教育的绝大多数费用。
由此可见,发生我国特有的代课教师现象的底子原因是政府对教育注重程度不行,特别是在对乡村责任教育投入方面没有尽到责任。而这么多年来我国乡村责任教育之所以还能得以保持和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也依靠了广阔代课教师的静静贡献。依照常理,政府应给予对乡村责任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代课教师们以加倍的报答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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