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拆迁所得补偿能否看成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6:25
婚前房子拆迁所得补偿款归于一起产业吗
一方因婚前房子拆迁所得到的补偿,不管是房子补偿仍是钱银补偿,都应属个人产业。但若婚后用拆迁款又购买房子的,在主张房子属婚前个人产业时,应承当举证责任。
案情介绍:
史某1998年1月承继母亲留传的房子一套。2001年4月,史某与王某挂号成婚,夫妻两人寓居在此房子中。2003年5月该房子因为城市改建被拆迁,拆迁人直接交给史某一个56万元的拆迁款存折。2003年8月,史某从银行取出36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一套,自己为房子产权人,其他20万元存款一向未动用。因为剩下20万拆迁金钱的运用和分配,夫妻之间争持不断。2004年10月,妻子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史某免除婚姻关系的一起,依法切割该商品房和20万元拆迁款。史某称购买该商品房交纳的房款及20万元都是个人拆迁款,应属其个人产业,不能切割。王某对史某称该商品房是用其婚前拆迁款购买的说法不予认可,坚持称是用夫妻一起存款购买。
【法院判定】
法院经审理以为,史某与王某成婚后,置办商品房一套,史某辩称该商品房交纳的金钱是其用个人拆迁款购买的,可是,未向法院供给满足的依据证明该现实,虽然有一张存折能够反映史某取出了36万元,但证明不了该36万元取走后的用处便是支付了诉争商品房的房款。所以,该商品房应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应当予以切割。本案诉争的20万元存款,从存款的时刻上能够证明系史某拆迁补偿所得,王某无权切割。法院判定:1、房子归被告史某一切,依照商品房市场价,史某给付原告王某20万元补偿款,2、拆迁款20万元归史某一切。
【律师分析】
本案触及了两个问题:一是婚前为一方一切的房子,婚后拆迁所得金钱,是否为夫妻一起产业?二是婚后将拆迁款又用于购买房子的,该房子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笔者以为,婚前为夫妻一方一切的房子,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子的,原则上归于原房子一切权人的个人产业。可是拆迁款中若包含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金钱是补给家庭成员合作拆迁而给予的奖赏;或拆迁安顿的房子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取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一起产业,爱人方应享有必定的比例。
【提示】
一方因婚前房子拆迁所得到的补偿,不管是房子补偿仍是钱银补偿,都应属个人产业。但若婚后用拆迁款又购买房子的,在主张房子属婚前个人产业时,应承当举证责任,如:证明用于购房的房款属拆迁补偿款且该款是依据个人婚前房子拆迁所做的补偿。因依据法律规定:对个人产业仍是夫妻一起产业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力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依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一起产业处理。因为我国成婚挂号时并不需要进行个人产业挂号,因而,两边婚前产业有无与多少彻底取决于个人举证的程度。现实上,因为夫妻产业的混淆,这儿的举证是十分困难的。因而笔者主张,成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最好做个产业公证或约好,可有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便发作胶葛诉讼到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呈现举证缺乏或无法查实的结果。
一方因婚前房子拆迁所得到的补偿,不管是房子补偿仍是钱银补偿,都应属个人产业。但若婚后用拆迁款又购买房子的,在主张房子属婚前个人产业时,应承当举证责任。
案情介绍:
史某1998年1月承继母亲留传的房子一套。2001年4月,史某与王某挂号成婚,夫妻两人寓居在此房子中。2003年5月该房子因为城市改建被拆迁,拆迁人直接交给史某一个56万元的拆迁款存折。2003年8月,史某从银行取出36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一套,自己为房子产权人,其他20万元存款一向未动用。因为剩下20万拆迁金钱的运用和分配,夫妻之间争持不断。2004年10月,妻子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史某免除婚姻关系的一起,依法切割该商品房和20万元拆迁款。史某称购买该商品房交纳的房款及20万元都是个人拆迁款,应属其个人产业,不能切割。王某对史某称该商品房是用其婚前拆迁款购买的说法不予认可,坚持称是用夫妻一起存款购买。
【法院判定】
法院经审理以为,史某与王某成婚后,置办商品房一套,史某辩称该商品房交纳的金钱是其用个人拆迁款购买的,可是,未向法院供给满足的依据证明该现实,虽然有一张存折能够反映史某取出了36万元,但证明不了该36万元取走后的用处便是支付了诉争商品房的房款。所以,该商品房应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应当予以切割。本案诉争的20万元存款,从存款的时刻上能够证明系史某拆迁补偿所得,王某无权切割。法院判定:1、房子归被告史某一切,依照商品房市场价,史某给付原告王某20万元补偿款,2、拆迁款20万元归史某一切。
【律师分析】
本案触及了两个问题:一是婚前为一方一切的房子,婚后拆迁所得金钱,是否为夫妻一起产业?二是婚后将拆迁款又用于购买房子的,该房子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笔者以为,婚前为夫妻一方一切的房子,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子的,原则上归于原房子一切权人的个人产业。可是拆迁款中若包含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金钱是补给家庭成员合作拆迁而给予的奖赏;或拆迁安顿的房子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取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一起产业,爱人方应享有必定的比例。
【提示】
一方因婚前房子拆迁所得到的补偿,不管是房子补偿仍是钱银补偿,都应属个人产业。但若婚后用拆迁款又购买房子的,在主张房子属婚前个人产业时,应承当举证责任,如:证明用于购房的房款属拆迁补偿款且该款是依据个人婚前房子拆迁所做的补偿。因依据法律规定:对个人产业仍是夫妻一起产业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力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依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一起产业处理。因为我国成婚挂号时并不需要进行个人产业挂号,因而,两边婚前产业有无与多少彻底取决于个人举证的程度。现实上,因为夫妻产业的混淆,这儿的举证是十分困难的。因而笔者主张,成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最好做个产业公证或约好,可有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便发作胶葛诉讼到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呈现举证缺乏或无法查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