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下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1:22【问题】
我在的公司是一家外商出资企业,名下有多家子公司及分公司,现在有一家分公司要刊出,刊出后在此基础上当即建立一家子公司,原分公司的来往还未整理,请问母公司应做哪些账务处理。能否将分公司的账务转到子公司。托付子公司收付其来往款项,或是将债权债务转到母公司,两种办法账务上怎么详细处理。
【回答】
依据你所述之状况,本质是企业兼并问题,依据新企业管帐准则第20号相关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参加兼并的企业在兼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终究操控且该操控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操控下的企业兼并。
你公司将其原分公司刊出后,建立子公司。原分公司本质对错独立核算的运营实体,管帐账务汇总到总公司进行处理,是总公司的一部分。而新注册建立的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运营实体,受母公司操控,构成母子联系。契合同一操控下企业兼并的界说。
因而,在兼并日,母公司应将其应享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比例确以为“长时间股权出资”初识出本钱钱。一起,初识出本钱钱与出资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财物等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本钱公积——本钱溢价”,若“本钱公积——本钱溢价”缺乏冲减的,应调整留存收益。
假定原分公司账面现金30万元,库存商品20万元,固定财物100万元,已提取折旧10万元,应付账款40万元,假定无其他项目。
实际上,在此刻,分公司的负债是由总公司承当的,分公司的财物也是由总公司具有的。因而账务终究是在总公司进行核算的。
现在,总公司欲将此分公司刊出,再建立一家子公司,具有100%的操控权。首要,总公司进行账务整理。
借:固定财物整理 90万
累计折旧 10万
贷:固定财物 100万
在此刻,该分公司共具有财物的账面价值(30 90 20)140万元;承当负债40万元。具有净财物即所有者权益共(140-40)100万元。
若总公司想将其财物投入到新建立的子公司,一起子公司在财政上承当原分公司的负债(从法律上讲,母公司和子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在兼并日,母公司按以下分录入账:
借:长时间股权出资 100万(此为兼并日母公司对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应享有的比例)
应付账款 40万 (将此项负债转给子公司后,母公司负债将削减)
本钱公积——本钱溢价 3.4万
贷:固定财物整理 90万
库存商品 20万
银行存款 30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20*17%)3.4万
子公司按以下分录入账:
借:银行存款 30万
库存商品 20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3.4万
固定财物 90万
贷:实收本钱 100万
应付账款 40万
本钱公积——本钱溢价 3.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