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医疗保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2:07报销份额
城镇职工医保费用报销:
住院医保费用报销:
市区住院:
(1)、在职人员:个人付出30%,统筹基金付出70%。
(2)、退休人员:个人付出20%,统筹基金付出80%。
市外住院:
(1)、在职人员:个人付出20%,统筹基金付出80%。
(2)、退休人员:个人付出75%,统筹基金付出25%。
门诊医保报销费用:
医疗保险基金对归于方针规模内的按每人每年80元限额、50%的份额付出。
报销规模
1、参保居民在正常缴费期间因患病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2、在门诊紧迫抢救逝世或24小时内转住院所发作的医疗费用;
3、契合计划生育规则的生育或停止妊娠发作的住院医疗费用;
4、门诊特别病种医疗费用归入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付出规模。
报销材料
住院医保费用报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确诊证明书;
4、每日用药清单;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出院小结;
7、允许结算卡等材料。
处理流程
(1)凡需回社保局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7个作业日内携上述材料到市社保局事务大厅⑨、⑩号窗口处理报销手续。
(2)窗口作业人员核收报销材料后,向参保人员出具《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
(3)收到材料后在十五个作业日内核审结束,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付出额由广发行茂名分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广发智能IC卡金融帐户中,参保人员凭IC卡到广发行茂名分行提取现金。
(4)十五个作业日后,根据需要,住院参保人员可凭《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到市社保局事务大厅⑧号窗口收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核算表》。该表要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处理地址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油城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