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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9:49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摘要: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归于不动产,对土地课税是一种陈旧的税收方式,也是今世各国遍及征收的一种产业税。有些国家和地区将土地单列出来征收,如土地税、地价税、农地税、未开发土地税、荒地税、城市土地税、土地登记税、土地转让税、土地增值税、土地租金税、土地开展税,等等。有些国家和地区鉴于土地与地上的房子、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密不可分性,对土地纳税往往未予独自列名,而统称为房地产税、不动产税、产业税等。
对土地纳税,不管是单列税种,仍是未单列税种,也不管其冠以何种称号,根据纳税的税基不同,大致能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产业性质的土地税,以土地的数量或价值为税基,或实施从量计税,或采纳从价计税,前者如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田赋、地亩税等,后者如地价税等。这种土地税的历史悠久,归于原始的直接税或产业税。另一类是收益性质的土地税,它实质上是对土地收益或地租的纳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我国对土地、房子等不动产的纳税准则比较单薄,先后开征过的税种如契税、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等,但这些税种都不归于对土地增值额或土地收益额的纳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征土地增值税。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又公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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