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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要求书面通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08:0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合同存在先后实行次序的,先实行合同的一方在有清晰的根据证明后实行一方不能实行合同的,就能够间断先实行合同,那么不安抗辩权要求书面告诉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不安抗辩权有没有要求书面告诉
根据合同法的规则,先实行合同的一方行使不按抗辩权间断实行合同的,应该及时告诉对方间断实行的景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应领先实行债款的当事人,有切当根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间断实行:
(一)运营情况严峻恶化;
(二)搬运产业、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
(三)损失商业诺言;
(四)有损失或许或许损失实行债款才能的其他景象。
当事人没有切当根据间断实行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按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则间断实行的,应当及时告诉对方。对方供给恰当担保时,应当康复实行。间断实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康复实行才能而且未供给恰当担保的,间断实行的一方能够解除合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不安抗辩权有没有要求书面告诉”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先实行合同的一方行使不按抗辩权间断实行合同的,应该及时告诉对方间断实行的景象。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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