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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08:33
合同欺诈违法发生的被害者原因
1、合同办理混乱、有章不循
有些企业和单位只重视产值的增加,质量的进步和赢利的增多,忽视对合同的严格办理,使合同的签定、实行、担保、改变、转让、免除、停止、监督以及合同文本、专用章的办理缺少必要的合同办理准则、必要的年审阅准则和监督准则,加上合同办理中人员责任分工不明,然后给合同欺诈以待机而动。
2、合同签约人和办理人员素质低下
有些合同签约主和办理人员对合同的重要性知道不行,缺少合同办理知识,加之在经济活动中经历缺少,只想赶快开展生产经营,广开销路,多订合同,赶快盈余,成果掉入圈套后悔莫及。
3、合同签约人和办理人私欲膨胀
有些合同签约人和办理人员,因为私欲膨胀,以利当头,经不起高额回扣的引诱,被迫或自动与欺诈分子勾结,签定有损于己方的合同,案发后,忧虑报案会把自己牵连进去,只好哑巴吃黄连,采纳“内部消化”,然后助长了违法分子的器焰。
4、被害人不肯诉诸于法令
合同欺诈违法的被害人最大的愿望是产业的返还和补偿,至于采纳什么方法途经处理,他们并不关怀。在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不强,尚不能娴熟运用各种法令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便诉诸法令,其直接意图也是索还产业,至于被告人是否拘捕和判刑并不重要,还有的被害人为了到达意图,不求于法令,暗里与违法分子达成协议。别的,因为合同欺诈案子存在办案难度大,查办时间长,花费高,破案功率低一级问题,使得一些被害人不肯求助于司法机关。这些现象都变相鼓劢了违法分子,使得合同欺诈现象日渐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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