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设立许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8:04事项称号外商独资企业建立答应
事项编码FZ01WM-XK-0001
事项类别行政答应
就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就事程序1、请求:请求人登录《我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网上批阅服务渠道注册请求,并到市外经贸局就事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资料。
2、受理:请求人提交资料后,由受理窗口当场检查提交资料是否完全,对请求资料完全的,出具《受理许诺单》;请求资料不完全,出具《缺件奉告单》。(即办)
3、审阅:由批阅服务处经办人员先进行初审,然后报处长审阅。下放县(市)区批阅的项目,由批阅服务处经办人员直接审定办结。经办人员初审和处长审阅中,对请求资料不契合法定要求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单》。(1个工作日)
4、批阅:分担局长依据批阅服务处报来的请求资料和审阅定见,对本局批阅或转报省厅批阅的项目作出批阅或转报的决议。(1个工作日)
5、报省外经贸厅发证核准。作出准予答应决议后,由发件窗口输入有关资料,经过网络报省外经贸厅审阅,核准后打印同意证书。(半个工作日)
6、办结:请求事项办结后,请求人到市外经贸局就事大厅发件窗口收取同意证书等行政答应决议文书。(半个工作日)
批阅条件1、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契合《外商出资工业辅导目录》中鼓励类、答应类、约束类的项目及国家宏观调控方针的规则。
需供给的资料1、企业建立地点地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批文或转报文(原件1份);
2、外资企业规章(原件1份);
3、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出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挂号(包含股东、董事成员构成)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出资者系二个以上境外自然人,应供给一起出资协议书(原件1份);5、出资者资信证件(复印件1份);
6、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或履行董事、法人代表签字存案名单(原件各1份);
7、各方出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或履行董事、法人代表派遣书(原件各1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出产场所(或土地)运用证件(含租借合同、产权证)(复印件1份);
9、公司称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10、《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原件1份);
11、房地产项目另需供给:市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或存案核准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市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定见书》(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