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约须弄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22:04我国法令规定,不具有主体资历签约无效,合同主体不相符签约也无效, 无效的合同,在合同中所约好各项条款或细节、弥补部分对签约两边均无法令 约束力。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签字前,首要澄清甲方是谁?他具不具有与 你签约的主体资历。作为购房者,宜从以下六方面查验甲方的主体资历。
1、开发单位、出售单位、所有权人是否共同。假如你所购买房子,开发 企业执照的公司称号、出售许可证上的出售单位、房子所有权人不共同,阐明 与你签约的甲方单位有“挂羊头卖狗肉”问题。
2、卖房者与所卖之房的产权所有人是否相同。须知,并不是但凡有公司 经营执照、手持图书印章的人都能够和你签约卖房。卖房单位和房子的产权所有人 称号要相同。卖期房的,要看其是否有所卖房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 现房的,要看其是否有所卖房子的《商品房出售许可证》。如有,则标明该房 屋能够办到产权证。
3、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是否都具有预售资历。有的小区一期所缔造的商 品房,交纳了地价,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具有了合法出售权;而二期工程缔造 的商品房,因为未交纳地价或其它原因未获得预售许可证,有的就运用一期工 程的预售证去预售二期工程建造的房子,以期赶快回收资金,这也归于“不具 备合同主体资历”。一旦签上这种合同,危险天然很大。
4、总公司与分公司都具有合法出售权。许多房地产公司都有部属分公 司、子公司或许出售公司。如与你签定购房合同的甲方是该开发公司属下的分 公司或出售公司,则该分公司或出售公司未获得该总公司正式的书面法定代表 人签字的托付文件,该分公司或出售公司则无权出售,更无权作为签约甲方的 主体资历签定购房合同。
5、房子中介署理是否具有正式托付的文件。房子中介机构作为该楼盘的 营销总署理,有必要具有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署理公司有必要具有房地产办理部 门颁布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办理部门颁布的《经纪人证书》。二是该代 理公司有必要具有经工商行政部门颁布的《经营执照》,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有必要 有署理营销房子的项目。只要这样,该中介署理公司、才具有签定合同的主体 资历,才有权与购房者签定房子出售合同。
6、合同签约人是否具有签字资历。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的签字人,必 须是该公司的法定署理人,公司其他人都无权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人有必要与 该公司《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相共同,假如是出售部司理或营销员代表 甲方与购房者签约,要获得该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有必要一起附上该公司法定代 表人对出售司理或代表签约权的正式书面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