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政策项目、具体类别、办理条件、审批权限、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3:59一、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方针项目
社会福利出产企业,资源综合使用企业,粮食企业(含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废旧物资收回运营企业,软件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质料出产加工的综合使用产品的企业,其他免税项目。
二、详细类别、处理条件、提交资料
(一)民政福利企业
1、民政福利企业的规模:通过省级民政和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同意,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安顿“四残”人员占企业出产人员的35%以上的工业企业。
2、优惠方针:企业安顿的“四残”人员占企业出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出产增值税应税货品可采纳先征税后返还的方法,,给予返还悉数已纳增值税的照料(还有规则的项目在外)。
企业安顿的“四残”人员占企业出产人员35%以上,未到达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出产出售的增值税应税货品,如企业全年发作亏本,可给予部分或悉数返还已征增值税照料(还有规则的项目在外),详细份额以不亏本为限。
3、所需供给的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正本);
(6)员工花名册、工种安排表;
(7)员工工资表;
(8)残疾员工体检表(复印件);
(9)企业财务报表;
(10)主管税务机关实地调查报告及《减免增值税呈批表》;
(11)主管税务机关需求的其他资料、证件。
(二)部分资源综合使用产品
1、部分资源综合使用产品规模及优惠方针
(1)企业出产的质猜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含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2)出产的质猜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含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出产的水泥,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方针;
(3)在出产质猜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出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方针;
(4)使用城市生活废物出产的电力,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方针,其间,城市生活废物用量(分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有必要到达80%以上(含80%);
(5)对使用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和风力出产的电力以及部分新式墙体资料产品实施按增值税应纳税额折半征收的方针,其间,使用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出产的电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用量(分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有必要到达60%以上(含60%);7、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方针,享用方针的详细产品包含: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的石膏,浓度不低于15%的硫酸,总氮含量不低于18%的硫酸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