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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办保险,员工辞职遭索培训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05:34
网友发问:
我在一家商场做专柜营业员,其时应聘时,该专柜厂家的负责人要求先交保证金600元,假如一年内我不在这干了,要从中扣除训练费200元。赞同这一要求后,就开端了上班。但过了试用期后,厂家仍不给上稳妥,说是得干满一年后再给交。而比自己早来没多久的职工,在作业3个月后就有稳妥了,我所以要求厂家就不给自己上稳妥一事,写出书面证明,被厂家回绝。由于遭到不平等待遇,很气愤,就向厂家提出辞去职务,要求厂家返还最初交纳的保证金600元,厂家却说,退钱能够,但得扣除200元训练费,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
厂家让你交600元保证金以及扣除训练费的做法都是不对的,你有权提出革除劳作合同。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不得扣押劳作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作者供给担保或许以其他名义向劳作者收取资产。用人单位违背规则,以担保或许其他名义向劳作者收取资产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交还劳作者自己,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规范,向其处以罚款;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要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此外,关于训练费的问题。依据法令规则,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但这儿的“训练费”,指的是单位为部分职工供给的专项训练,而非一般性的入职训练。因而,厂家没有理由向你索要训练费。 
最终,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稳妥的,劳作者能够提早30日,以书面的方式告诉用人单位革除劳作合同,并要求补偿损失。即便存在专项训练费用,由所以用人单位违背法令,因而,劳作者也不必付出该项训练费。
相关法令知识:
劳作合同的革除   是指当事人两边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法令效力,革除两边的权力义务联系。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照劳作合同法规则的条件、程序,劳作者能够与用人单位革除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或许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作者提早30日以书面方式告诉用人单位的;
(三)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3日告诉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稳妥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劳作者在违背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中革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扫除劳作者权力的;
(十)用人单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者劳作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作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革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革除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七条 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革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革除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革除劳作合同: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稳妥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革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者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作者人身安全的,劳作者能够当即革除劳作合同,不需事前奉告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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