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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22:31

依据西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西安个人住宅公积金异地告贷操作规程(试行)》,员工请求西安住宅公积金异地告贷可按以下流程请求处理:
(一)告贷请求。告贷人向西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托付银行提交告贷请求材料。
(二)告贷受理。受托付银行收齐告贷人申贷材料后,向中心报送预批阅,预批阅通往后注册保管户,录入相关信息,扫描《异地告贷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及运用证明》原件及请求材料原件,并提交中心审贷体系。
(三)审阅批阅。中心收齐告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告贷的决议,并告诉告贷人及缴存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告贷的,由受托付银行告诉告贷人处理相关手续。
(四)放款。告贷合同和房子典当合同收效后,告贷银行依照告贷合同约好时刻,将告贷资金以转账方法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则开立的账户内。
(五)回执。放款后,受托付银行经办人员在《异地告贷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及运用证明》上填写相关告贷信息,并在中心加盖公章(或事务专用章),由告贷人将回执反应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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