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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实行标准化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05:58
投标署理组织,是指依法建立、从事投标署理事务并供给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工程建造项目投标署理事务的投标署理组织,其资历由国务院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日常办理则由地方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托付专业监督办理组织(投标投标办理办公室)实施。
在现行的投标署理组织资历确定中,其实现已实施了部分的标准化办理。如《工程建造项目投标署理组织资历确定方法》第八条规则:请求甲级工程投标署理组织资历,除具有规则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近3年内署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许署理投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根据,下同);
(二)具有工程建造类执业注册资历或许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间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历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间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许相应执业注册资历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办理的经历。(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上述规则全面、详细而清晰,再合作现代微机和网络手法,能够有效地根绝“说你行你就行、说不可就不可”的人为操作,使投标署理组织的请求、晋级、复审、处分等办理事务方便、精确而高效,其规范性作用是清楚明了的。可是,咱们关于投标署理组织的日常事务行为,还缺少标准化办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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