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主体不适格代理词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1:36
在诉讼过程中,假如诉讼署理人为保护被署理人的诉讼权力的,能够经过写署理词的方法来进行。那么,被告主体不适格的署理词怎样写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署理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刘某的托付,指使我担任其一审署理人,现根据现实及法令宣布署理定见如下:
一、原告列刘某为被告,归于诉讼主体不适格。
由于本案是合同胶葛案件,原告的诉讼恳求是要求免除《碳钢螺栓球网架加工协议书》,返还货款。可是被告刘某与原告季某并有合同联系,更没有收到过原告的货款。合同联系底子不存在,更谈不上刘某违约的问题了。根据《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力职责联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债的联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令联系的重要特色,即合同的相对性。首要表现为:
1、主体的相对性,即合同联系只发作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要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提出恳求货提申述讼。
2、内容的相对性,即除法令、合同还有规则外,只要合同当事人才干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则的权力职责并承当合同所规则的职责,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第三人不能建议合同上的权力。
3、职责的相对性,即违约职责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作,合同联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职责。合同当事人也对其不承当违约职责。
因而原告季某列刘某为被告归于诉讼主体不适格。
二、本案的案由为合同胶葛,因而只应当审理合同实行中的问题,不应当审理侵权的问题。原告已然依照合同申述的,就不能再建议被告刘某侵权。
合同联系与侵权联系不是同一个法令联系,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产业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职责或许依照其他法令要求承当侵权职责。根据该条规则原告应当只能挑选一种理由申述,要求依照合同胶葛申述,要求依照侵权胶葛申述。两种恳求不能一起建议。
三、根据法庭调查可知,原告季某之所以能够把货提走有两个原因:
1、由于原告季某违约在先。
根据原告季某与被告济宁某某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签定的《碳钢螺栓球网架加工协议书》约好,本协议签字收效后,甲方(季谋)预付拾万元整,装车前再付一切余款。可是原告季某并?有准时付出预付款,何况在来提货时在装车前也?有付清一切余款。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款,有先后实行次序,先实行一方不实行的,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实行要求。先实行一方实行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相应的实行要求。由于原告季某违约在先,不依照合同约好付出货款,被告济宁某某有限公司因而能够回绝交给货品。原告在没有依照合同约好付出货款的情况下,要求却要求被告济宁某某有限公司交给货品完全是无赖行为。
2、由于原告季某与曲阜某某有限公司存在经济胶葛,曲阜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货品进行了查封。被告刘某仅仅作为曲某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代表公司去与原告季某洽谈这件事,并没有安排原告提货。
由此可知被告刘某有阻挠原告季某拉货,不存在侵权的现实。
四、原告季某建议的的12万元的经济丢失底子不存在。
原告季某开庭时供给的某某市文明体育播送电视局与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某某市文明体育播送电视局向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原告季某并不是某某市博物馆玻璃房顶轻钢屋架工程的承包人,何况季某也没有质证承包该工程。所以12万元的经济丢失不是原告季某的,其也没有权力建议。何况该12万元所列的经济丢失与本案没有任何联系。
五、原告供给的12万元的罚款单不是实在的,也不是对原告的罚款。与原告没有联系。首要该罚款不应当,也不存在,根据某某市文明体育播送电视局与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第八条可知,两边有约好罚款及违约金,该罚款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完全能够不交,何况原告季某也没有供给交纳罚款的证明。其次假定罚款存在,也给原告季某没有任何联系,由于有对原告季某罚款。原告季某向被告建议丢失更是没有根据。
综上所述原告季某的诉讼恳求没有现实及法令根据,应当驳回原告季某对被告刘某的诉讼恳求。
署理人:XXX
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署理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刘某的托付,指使我担任其一审署理人,现根据现实及法令宣布署理定见如下:
一、原告列刘某为被告,归于诉讼主体不适格。
由于本案是合同胶葛案件,原告的诉讼恳求是要求免除《碳钢螺栓球网架加工协议书》,返还货款。可是被告刘某与原告季某并有合同联系,更没有收到过原告的货款。合同联系底子不存在,更谈不上刘某违约的问题了。根据《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力职责联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债的联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令联系的重要特色,即合同的相对性。首要表现为:
1、主体的相对性,即合同联系只发作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要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提出恳求货提申述讼。
2、内容的相对性,即除法令、合同还有规则外,只要合同当事人才干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则的权力职责并承当合同所规则的职责,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第三人不能建议合同上的权力。
3、职责的相对性,即违约职责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作,合同联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职责。合同当事人也对其不承当违约职责。
因而原告季某列刘某为被告归于诉讼主体不适格。
二、本案的案由为合同胶葛,因而只应当审理合同实行中的问题,不应当审理侵权的问题。原告已然依照合同申述的,就不能再建议被告刘某侵权。
合同联系与侵权联系不是同一个法令联系,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产业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职责或许依照其他法令要求承当侵权职责。根据该条规则原告应当只能挑选一种理由申述,要求依照合同胶葛申述,要求依照侵权胶葛申述。两种恳求不能一起建议。
三、根据法庭调查可知,原告季某之所以能够把货提走有两个原因:
1、由于原告季某违约在先。
根据原告季某与被告济宁某某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签定的《碳钢螺栓球网架加工协议书》约好,本协议签字收效后,甲方(季谋)预付拾万元整,装车前再付一切余款。可是原告季某并?有准时付出预付款,何况在来提货时在装车前也?有付清一切余款。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款,有先后实行次序,先实行一方不实行的,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实行要求。先实行一方实行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相应的实行要求。由于原告季某违约在先,不依照合同约好付出货款,被告济宁某某有限公司因而能够回绝交给货品。原告在没有依照合同约好付出货款的情况下,要求却要求被告济宁某某有限公司交给货品完全是无赖行为。
2、由于原告季某与曲阜某某有限公司存在经济胶葛,曲阜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货品进行了查封。被告刘某仅仅作为曲某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代表公司去与原告季某洽谈这件事,并没有安排原告提货。
由此可知被告刘某有阻挠原告季某拉货,不存在侵权的现实。
四、原告季某建议的的12万元的经济丢失底子不存在。
原告季某开庭时供给的某某市文明体育播送电视局与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某某市文明体育播送电视局向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原告季某并不是某某市博物馆玻璃房顶轻钢屋架工程的承包人,何况季某也没有质证承包该工程。所以12万元的经济丢失不是原告季某的,其也没有权力建议。何况该12万元所列的经济丢失与本案没有任何联系。
五、原告供给的12万元的罚款单不是实在的,也不是对原告的罚款。与原告没有联系。首要该罚款不应当,也不存在,根据某某市文明体育播送电视局与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第八条可知,两边有约好罚款及违约金,该罚款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完全能够不交,何况原告季某也没有供给交纳罚款的证明。其次假定罚款存在,也给原告季某没有任何联系,由于有对原告季某罚款。原告季某向被告建议丢失更是没有根据。
综上所述原告季某的诉讼恳求没有现实及法令根据,应当驳回原告季某对被告刘某的诉讼恳求。
署理人:XXX
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