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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购买不动产是否享有契税减免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23:15

问:我医疗机构为改进医疗条件,新置办一不动产作为医院主楼,购买该不动产是否有契税减免方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法令》第六条规则: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减征或许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接受土地、房子用于工作、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则第一次购买公有住宅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宅而从头购买住宅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许免征;
(四)财政部规则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法令细则》第十二条规则:
法令所称用于工作的,是指工作室(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工作的土地、房子。
法令所称用于教育的,是指教室(教育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育的土地、房子。
法令所称用于医疗的,是指门诊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子。
法令所称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试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子。
法令所称用于军事设施的,是指:(1)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2)军用的机场、港口、码头;(3)军用的仓库、营区、训练场、试验场;(4)军用的通讯、导航、观测台站;(5)其他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子。
所以,依照契税暂行法令等规则,如果您医院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购买不动产直接用于医疗的,能够享用免征契税的方针,如您医院为私立医院,应该不属于免税规则,详细由当地税务机关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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