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拆迁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17:17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9日,朱某与洛阳市某房地产公司签定了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对楼层系数、安顿面积、复原面积等都进行了约好,且经洛阳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朱某于2015年9月交付了房子差价款。
2016年1月,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时,朱某得知原本应安顿给自己的房子606室已被卖给别人,而自己被安顿在了7楼。两边发作争议,朱某申述,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定朱某胜诉。
案子剖析:
拆迁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准则签定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具有法令效力,对两边当事人均具有法令约束力。无论是拆迁人,仍是被拆迁人,都应当活跃实行。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归于民事合同,依法签定的民事合同受法令保护。本案中,拆迁人将约好的安顿房卖给第三人,违反了诚信准则,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提示:
为了避免拆迁人签定补偿协议之后违约,主张被拆迁人挑选现房安顿或许钱银补偿的方法。假如被拆迁人挑选了现房安顿,拆迁人违约的,被拆迁人能够行使“一起实行抗辩权”。
法令法规:
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合同法》、《民法通则》有如下规则:
1、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子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力与拆迁组签定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2、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签定今后,没有法定的可吊销或许无效的景象,不得随意反悔。
《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第13条规则,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法令中的规则,就补偿方法,补偿金额、安顿面积和安顿地址,搬家期限,搬家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房子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定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法令性质上归于民事合同领域,应遵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则。若没有法定的可吊销和无效事由,则归于有用合同,两边应按照协议的约好实行,不得随意反悔。
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合同法》第54条规则,具有下列景象的拆迁补偿协议能够吊销或许改变:
1、严重误解:由于严重误解缔结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2、显失公正:假如拆迁当事人在签定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时显失公正,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3、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2015年8月9日,朱某与洛阳市某房地产公司签定了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对楼层系数、安顿面积、复原面积等都进行了约好,且经洛阳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朱某于2015年9月交付了房子差价款。
2016年1月,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时,朱某得知原本应安顿给自己的房子606室已被卖给别人,而自己被安顿在了7楼。两边发作争议,朱某申述,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定朱某胜诉。
案子剖析:
拆迁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准则签定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具有法令效力,对两边当事人均具有法令约束力。无论是拆迁人,仍是被拆迁人,都应当活跃实行。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归于民事合同,依法签定的民事合同受法令保护。本案中,拆迁人将约好的安顿房卖给第三人,违反了诚信准则,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提示:
为了避免拆迁人签定补偿协议之后违约,主张被拆迁人挑选现房安顿或许钱银补偿的方法。假如被拆迁人挑选了现房安顿,拆迁人违约的,被拆迁人能够行使“一起实行抗辩权”。
法令法规:
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合同法》、《民法通则》有如下规则:
1、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子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力与拆迁组签定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2、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签定今后,没有法定的可吊销或许无效的景象,不得随意反悔。
《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第13条规则,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法令中的规则,就补偿方法,补偿金额、安顿面积和安顿地址,搬家期限,搬家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房子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定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法令性质上归于民事合同领域,应遵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则。若没有法定的可吊销和无效事由,则归于有用合同,两边应按照协议的约好实行,不得随意反悔。
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合同法》第54条规则,具有下列景象的拆迁补偿协议能够吊销或许改变:
1、严重误解:由于严重误解缔结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2、显失公正:假如拆迁当事人在签定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时显失公正,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3、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