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儿子违规发生车祸,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2 22:57案情:
受雇于出租车公司的司机老刘私行将车交由无上岗资历的儿子驾驭然后发作事端,出租车公司对受害者补偿后向投保的稳妥公司进行追偿,其诉求能得到满意吗?近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子进行审理,判定出租车公司为自己的办理缝隙“埋单”,驳回其恳求。
2009年7月,海峡出租车公司将其一切和代管车辆向人保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商业第三者职责稳妥、车辆丢失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稳妥等,期限自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9月30日。
2009年8月26日,海峡公司驾驭员老刘的儿子刘亚兵驾驭出租车与陈小林驾驭的电动车发作磕碰,形成陈小林重伤,交警确认刘亚兵负事端平等职责。后陈小林对刘亚兵、海峡公司、人保公司提起诉讼。
2011年8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定确认,老刘将出租车私自交给没有上岗证的刘亚兵,存在差错,海峡公司作为老刘的用人单位,依法应对其雇员的差错行为承当代替补偿职责,故海峡公司应与刘亚兵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刘亚兵、海峡公司与受害人陈小林因按6:4的份额分管职责,因而刘亚兵、海峡公司应当补偿陈小林16.7万元,其间刘亚兵已垫支的15.6万元可扣减,判定刘亚兵、海峡公司应当连带补偿陈小林1.1万元。
判定收效后,海峡公司向陈小林付出了1.1万元补偿款。后海峡公司向人保公司恳求理赔被拒绝后,遂于2012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人保公司向其付出稳妥补偿16.7万元及逾期付出利息。
思明法院以为,海峡公司与人保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用的稳妥合同联系。现海峡公司建议稳妥事端已发作,且现已将16.7万元补偿给伤者,恳求人保公司付出该金钱,合理合法,应予支撑。人保公司没有充沛根据证明其现已将免赔条款清晰奉告海峡公司,故对其建议免赔,不予支撑,遂判定人保公司补偿海峡公司稳妥金16.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人保公司不服,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驳回海峡公司的诉讼恳求。
厦门中院审理以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办理法令(修订)》规则,出租汽车运营者不得聘任无岗位服务资历证件的人员驾驭出租汽车,出租汽车驾驭员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由无岗位服务资历证件的人员驾驭。将运营车辆交由无上岗证的驾驭员驾驭,不只违法,且明显增加车辆的交通危险,因而,稳妥条款第六条第七款第5项规则,驾驭营运客车的驾驭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用资历证书归于职责革除的景象。本案刘亚兵的父亲将出租车私自交给无出租车岗位服务证的刘亚兵,刘亚兵驾驭出租车形成交通事端契合上述职责革除景象。因海峡公司接连向人保公司投保,人保公司已在投保单上对有关职责革除条款列入重要提示栏,海峡公司已盖章承认。且海峡公司作为专业出租车运营公司亦应当知道出租车不得交由无岗位服务证人员驾驭的规则,因而,其以人保公司未对免责条款进行奉告为由建议免赔的理由不能建立。
综上,厦门中院以为,人保公司的上诉理由建立,其上诉恳求应予支撑,原审判定确认现实不清,导致判定有误,应予改判。
法官说法:
出租车司机违规交车属稳妥免责领域本案承方法官尤冰宁解说,海峡公司是人保公司的长时间客户,两边缔结稳妥合同的进程经两边商量、签定书面协议、海峡公司供给被稳妥车辆清单、人保公司承保、收款后签发正式稳妥单,该投保现实通过足以证明人保公司现已实行奉告职责,且海峡公司对条款内容均予以充沛了解。
两边签定的稳妥合同关于“职责革除”条款第六条清晰规则:驾驭运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用操作证,驾驭营运客车的驾驭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用资历证书的,稳妥人均不担任补偿。本案没有发作约好的稳妥职责范围内的相应事端,人保公司不该承当稳妥职责。原审确认海峡公司对老刘私自交车行为承当代替补偿职责,而侵权行为人系刘亚兵,即本案事端补偿职责的承当人为刘亚兵。稳妥职责除了约好“合法驾驭人”之外,还有一条件是该“合法驾驭人”系被稳妥人答应,本案侵权人刘亚兵并非海峡公司答应的驾驭人,更非答应的合法驾驭人,故本案仍不构成稳妥职责,即使根据职责革除约好,人保公司也不承当稳妥职责。
相关法令知识:
新法令在废止《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的一起,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补偿项目及规范作出规则,而是在该法令第95条第2款规则:“交通事端损害补偿项目和规范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履行”。这当然契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力,但由于现在国家并未就交通事端损害补偿项目和规范拟定相应的法令,而触及人身损害补偿的规范只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简称《人身损害补偿解说》)。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端损害补偿案子时,确认补偿项目及规范只能根据该司法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