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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约定不明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16:22
在找工作的时分劳作者最关怀的便是劳作酬劳问题,劳作者也会直接问询用人单位每个月的薪酬是多少,但有些用人单位给予的数字却是比较含糊的状况,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那么,劳作酬劳约好不明怎么办?针对相关问题听讼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依照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对劳作者实施同工同酬。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现已建立了劳作联系,但并未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对劳作酬劳的详细事项,包含劳作酬劳的金额、支付方法、支付时刻等,只是作了口头约好,或许约好的不明确,一旦发作争议,往往无据可查,无法确认。
《劳作合同法》规则,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与劳作者约好的劳作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作者的劳作酬劳依照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履行;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的,实施同工同酬。详细到本案,假如公司与职工签有团体合同,则钱某的酬劳等事宜可按团体合同的规范履行;假如公司未与职工签定团体合同,则实施同工同酬,即与公司内从事相同劳作、支付等量劳作且取得劳作成果的劳作者,取得平等的劳作酬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作合同对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等规范约好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适用团体合同规则;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酬劳的,实施同工同酬;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条件等规范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则。
第五十五条团体合同中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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