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13:07状况:有用发布日期:2000-01-10收效日期:2000-01-10发布部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陕政办发[2000]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作业部分、各直属组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办理条例》,经省政府研讨赞同,决议对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请遵照履行。一、从2000年1月1日起,撤销全省娱乐场所办理费,文明办理部分对娱乐场所施行监督查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一起,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详细由省地税局按1999年第2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发文履行。二、各级文明行政主管部分要继续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查看,所需经费由同级财务参照从前娱乐场所办理收费返还状况核定基数,列入预算,专项组织。今后依照实际作业是的添加,逐年恰当添加基数,以确保娱乐场所办理作业的正常展开。三、财务部分核拨的娱乐场所办理经费,首要用于娱乐场所监督查看作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200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