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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12:43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成婚本质要件或方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能的准则。
依据现行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子,不适用调停,判定一经做出当即发作法律效能;请求人对他提起的宣告婚姻无效的案子请求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允许;被人民法院判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因而,关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近亲成婚案子的处理,不适用调停,不许撤诉,法院一旦作出承认判定,该婚姻自始无效,即在法院判定今后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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