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律师见证的一般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02:17

1.承受当事人的托付,签定托付见证合同
首要,当事人应提交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并阐明托付见证的事项,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律师在此进程中应制造笔录,检查托付事项是否归于见证规模。关于契合见证条件的,应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签定托付见证合同;对不契合律师见证条件或不归于律师见证规模,以及见证事项不实在、不合法的,则不予见证。
2.检查
律师承受托付后,应对当事人供给的资料进行认真地检查,这是见证的必经程序。检查的内容包含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当事人供给的各种资料、法律行为自身等全部相关资料、行为的实在性、合法性的检查。假如通过律师检查,律师以为存在不完善的当地或存有疑义,应及时让当事人作必要的弥补,或依据状况进行必要的查询,搜集相关的依据和资料。
3.见证
承受延聘的见证律师亲临现场,亲眼目睹详细法律行为的完结。此进程,不需要律师的剖析、判别、推理,尊重客观事实是律师的责任,在此阶段律师的笔录、录音、录像等的制造是律师应该掌握的要点。
4.出具见证定见
对经律师见证,见证事项实在、合法,律师应在托付见证合同约好的期限内出具律师见证书,律师在见证书上签名,律师事务地点见证书上盖章。
至此,整个见证进程完毕。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